溪畔的歌
阿来:写作才是我一生最重要的事情
bluedog 发表于 2007-03-27 10:43:03
19岁出门远行
bluedog 发表于 2007-03-26 23:08:26
先是在“思维的乐趣”上看到的这篇文章,后来在《三联生活周刊》网站上也看到了。作者是
每个人在他的人生发轫之初,总有一段时光,没有什么可留恋,只有抑制不住的梦想,没有什么可凭仗,只有他的好身体,没有地方可去,只想到处流浪。——EB怀特
文学世界中有许多这样的女人——她们代表着人性中美好明亮的一面,代表知识,同时拥有母性的光辉与少女的青涩,拥有开启另一个美丽世界的钥匙,神秘,性感。第一个闯入我的世界的那个女人叫作南珊,她来自小说《晚霞消失的时候》。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小说已经如风干了20多年的鱼一样生硬,但南珊这个形象却新鲜得像一滴露水。其原因是,我在书本上看到的这个姑娘,几乎与现实中的另一个姑娘同时出现,在高中的教室里,我放下藏在课桌下的小说,抬头向窗外望去,就能看见我暗恋的姑娘在我静静的呼吸里走过。
这本小说也带给我一个极大的错觉,那就是让我误以为泰山是个谈论诗歌与宗教的好去处。19岁那年,我打算出门,我就去了泰山。走之前我和我的“南珊”告别,好象要就此离开北京不再回来一样。在火车站能买到去乌鲁木齐的票,但我害怕坐三天三夜的火车,途中就会反悔。那不是去打算流浪,那只是出门旅行。我去了青岛,去了苏州,去了杭州,我规规矩矩的买了所有的车票,拿着一件破雨衣,在拥挤的车厢别人的座位底下躺着,这样子倒像是流浪者。
但是,很快我就回来了,十多天。我还是回到了大学的课堂上,老师给我们讲小说,我看到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看到了马原的《零公里处》,那时候我还没看过《在路上》,浑然不知余华、马原那种戏仿的含义,年轻人出门转了一圈,回到生活的常态中来。
大学宿舍里经常能碰到流浪者,一个北大的学生,打算从北京走河南,走四川,走上一年;一个西方哲学的爱好者,则是流到了北京,混在大学宿舍里;有一次,我看见我们的师兄,陪着一个矮小、平头的家伙在校园里溜达,那家伙的屁股兜里装着一把刚买回来的牙刷,一看即知,是个校园流浪汉。他叫张楚,几天之后,所有人都听到了他唱《姐姐》——姐姐,我要回家,牵着我的手,我有些困了。
那首歌真是好听,后来成为男生宿舍的保留曲目之一。当时流行的歌还有《假行僧》——我要从南走到北,我还要从白走到黑。有《花房姑娘》——你问我要去向何方,我指着大海的方向。每个学校里都有那么几个吉他歌手,我对门宿舍就住着一个,我们管他叫“杨大佑”。某一天晚上,我在学校图书馆里看到金斯堡的诗,其中一句像霹雳一样——美国啊,在我的床单下不断咳嗽的美国!我想,这个“美国”换成“中国”,这首诗可以改成歌词呀,那时候不用抄,看两遍就能背下来,我默诵,走出图书馆,走回宿舍去找那个“杨大佑”,一路上怕忘掉伟大之诗,就在校园里大声朗诵着:在我的床单下不断咳嗽的美国啊!
那首歌并没有创作出来,学校里还有一个吉他歌手,当时也不知道他写了什么歌。后来,毕业以后很多年,在一个灯火阑珊的街头,一个女孩子把她的随身听打开,把耳机给我,说她听到了一首很好听的歌,老狼在唱“任凭这天空越来越湛蓝,你在我身边越来越平凡。任凭这旅程越来越孤单,你在我面前越来越茫然。”那首歌叫《来自我心》,作者黑楠,当年的校园歌手,后来“超级女声”的评委。
文学世界中有许多这样的男人——带着强烈的体味,带着自我毁灭同时又要毁灭他人的危险气息,代表着生命的另一种可能性。在我看,狄恩•莫里亚蒂就是这么个家伙。相比之下,我更喜欢那种小孩子,喜欢《麦田里的守望者》——这儿总有一百万个姑娘或坐或立,在等她们的男朋友。有的姑娘交叉着腿,有的姑娘没交叉着腿,有的姑娘大腿好看得要命,有的姑娘大腿难看得要命,有的姑娘看上去为人很不错,有的姑娘看上去很可能是只母狗。可是说起来,这景色看了也让人有点泄气,因为你老会嘀咕着这些姑娘将来会有他妈的什么遭遇。我是说在她们离开中学或大学以后,你可以料到她们绝大多数都会嫁给无聊的男人。这类男人有的老是谈论他们的混帐汽车一加仑汽油可以行驶多少公里,有的要是打高尔夫球输了,或者甚至在乒乓球之类的无聊球赛中输了,就会难过得要命,变得非常孩子气。有的非常卑鄙。有的从来不看书。
是呀,我已经变成这样一个无聊的男人了,喜欢汽车、喜欢高尔夫球。这样的转变悄无声息,唯一欣慰的是还喜欢看两本书。有同事出差去美国,还会想着从旧金山的城市之光书店给我带回来两本书,两本经典著作,一本是《嚎叫》,一本是《在路上》。“城市之光书店”1953年由劳伦斯•费林盖蒂开设,曾是艾伦•金斯堡和杰克•凯鲁亚克的大本营,顾城当年去那个书店拜会费林盖蒂,说:“金斯堡让我来看看您和您的这个书店。”书店老板说:“金斯堡现在是个教授了。”
我在《美国》一诗中看到几句——你的精神生活被《时代》周刊左右吗?我每周都看那杂志,它告诉我有关责任感,商人是严肃的,电影工作者是严肃的,除了我,所有人都是严肃的。这几句诗倒和我现在的工作有一点关系。
狄恩•莫里亚蒂的兜里没多少钱,他们也不为钱发愁。《中国青年报》记者陈彤写过一部小说叫《镶在日子上的金边变成了钱》,作家狗子给她写了一个跋,题目叫“又一代”,他说:以前我们发誓我们长大了绝不像他们丫的那样。现在我们长大了,我发觉我们变成了我们当年反对的那帮“他们丫的”。难道成人世界就是一个万劫不复的轮回?甭管你青春期有什么样的理想和激情,到了成人世界,统统瞎菜。狗子说,让我们呆傻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挣钱,二是结婚。所以他不打算挣钱也不打算结婚。
狗子大概也是这样身体力行的,我见过他好几次,大多处于半醉半醒的状态,他一会儿在浙江一会儿在北戴河,有一阵子听说他在南极的中国科考站找了一个工作,要在那里住上一年。有两则他醉酒之后的逸事,一是80年代,他在美术馆喝完酒,出门抱起一个公共汽车站牌子就走,后面的公共汽车进站,就跟着他往前走,要停在站牌子下面。另一个是21世纪,他在海拉尔喝多了去洗澡,进门发现一桶牛奶就给喝光了,一会儿一师傅进来纳闷:牛奶浴的牛奶怎么没了?有这样一个垮掉的作家总让人欣慰。我也见到过年轻时心目中的偶像诗人芒克,他扒上飞快的火车就去流浪了,现在他满头白发,端坐在一锅酸汤鱼前面。
我高中时代的同学,后来成了一个摇滚歌手的高旗,他第二次看这本书是10年前。他说:“当时我跟一个朋友从北京开车去了新疆,在路上我想起《在路上》,那种感觉非常像,每天没着没落,不知道明天在哪儿,有时候一不小心开了800公里,有时候一偷懒只开了300公里。到了青海湖后,我想起之前写的歌《魔幻蓝天》,那本是个在城市里幻想出的美丽景色,原来它在自然界一直存在。从新疆回来后,又回到城市,有一天路过一书店,看到了《在路上》,我就买来看了第二遍。”
现在,他总结,“我觉得金斯堡更可爱一些,疯狂过,但又理智。疯狂的人有可爱之处,但有时候也让人无法忍受,就好象小说《富人 穷人》,哥哥是个颇富道德感的中产阶级,对一切都好;弟弟是个疯狂的人,却赢得更多的爱。我希望自己能在疯狂和理智中找一个点,人不能总能在边缘,总有现实需要估量,总有些人需要去承担责任。能做到收放自如才是最好的,就像金斯堡说的:穿西装很舒服。”
我19岁那年出门远行之前,也跑到高旗家去告别了一番,就像金斯堡和凯鲁亚克那样,把告别弄得很有仪式感。他送给我一把刀作防身之用,但我只用过那把刀开罐头,我很快回来上学,他1988年从旅游学院退学,留着长头发。学校让他剪掉,他就不念书了。后来好多年不见,偶尔会看到他演出,听他张罗自己唱片公司的生意,但16岁时看他抱着吉他唱美国歌的场面越来越模糊了,以至于我怀疑那是否真的出现过。
那个时候进入我视野中的美丽的女性还会出现,王小波《绿毛水怪》中的妖妖,她是藏身于大海中的精灵。还有安妮宝贝《莲花》里的苏内河,她带着善生去看夜晚的蝴蝶。许多人不觉得《莲花》是一个好小说,但这个总爱写上海地铁和咖啡馆、有时候也写写越南的安妮宝贝,能走进墨脱就是一个好小说。在派乡,我曾经眺望去往墨脱的山路,从来没想过自己要走一遍,一年以后,我看到了《莲花》,那个男主人公有种种俗世的羁绊,而苏内河始终是一种“在路上”的状态,她葬身于隐秘的莲花世界,就像妖妖游荡在海底世界。她们的灵魂会以各种姿态出现,悄悄的询问我们内心深处是否还有一种梦想,像太阳落山时有一道金色的光芒铺展到你的面前,沿着这道金色的路走下去,我们就会进入一个极乐世界。
长沙半月“游”
bluedog 发表于 2007-01-28 21:03:47
买好了后天晚上回家的车票,算起来,15号凌晨到长沙,到30号离开,在长沙的时间正好是半个月。
半个月时间,让我有比较充足的时间重温过去四年的生活方式,去见熟识的人,去留下过记忆的地方,只是心情已大不同。
在长沙的最后几天,看某一期的<收获>,到王圣思悼念她父亲王辛笛的文章<再见”,就是祝福的意思>,文章标题取自辛笛的一首诗。喜欢上这句话,因为它道出了我的某种心情。
艳山村6-303
蓝狗 发表于 2007-01-19 02:40:31
对怀旧的人来说,较少的回忆是一种自我保护,少数深刻持久的记忆则是继续前行的理由。对我来说,艳山村6-303正在变成这少数记忆之一。
现在是凌晨1:20,房间里正在播放着金鹰955电台的<声音传记>,这曾经是我在长沙最喜欢的电台节目,王嘉的声音一如昨天听过般熟悉亲切。Q正在整理着他的房间,收拾要带回家的书和衣服,把不要了的东西扔一边。我帮不上什么忙,在一边看着杂乱的房间慢慢变得有序,想用这样一篇文章把这两年来的记忆梳理一遍,纪念散场前的青春,期望若干年后或许能通过这样一篇文章重新激活模糊了的记忆。
15日凌晨4点半走出长沙火车站,一晚未睡的疲惫瞬间消失,部分是因为寒冷的空气,更多的是因为对这城市熟悉的感觉。手机在火车上就没电了,我在车站用公用电话拨通了Q的手机,拨通的电话声让我心里温暖。因为火车晚点了三个多小时,我在火车上借手机短信他说早上坐公交车回湖大的。从刚出火车站到下的士,我一直兴奋地四处打量着,有些失望地发现了无变化。我在的士车上和常德的哥聊了我回来的第一个感受:火车站和一路上都没什么变化,至少在漆黑的凌晨通过路灯的光线看不出来。是啊,才5个多月的离开,能有多大变化呢?其实是内心担心变陌生而对没有变化的长沙觉得些许奇怪罢了。
在这的前十天,我给Q打电话,他说21号要离开长沙,而这边的房子到这个月底就要到期,那之后艳山村6-303就会变成一个回忆中的地方。“我过去再看看”,我很快地说出了这句话,完全忘了白天还和同学说考完要留兰州一个礼拜左右把作业写完。那晚躺在床上比平常晚了一个多小时才睡着。
匆忙考完了考试,匆忙上了从兰州开出的火车,匆忙回到住了一年半的艳山村6-303。一切还是那么的熟悉,而这熟悉的一切再过几天就要成为记忆。
从2005年2月28号我们住入,到2006年6月中旬搬往天马西村,我在艳山村6-303住了15个月。在这期间,不断有同学朋友搬出搬进。Q是我们几个当中从开始一直住到现在的,快两年了。我是三个房间都住过的唯一一个人,所以我有理由认为敏感的我是我们几个中最熟悉这房间的。最初是Q,W,J和我四个人租下了这个三室一厅套间。出去租房子住是我和W年前就商量好的,后来他比我早到学校,就跟J一起找到了这房子。我跟W住主卧室,那房间大得放两张床和两张书桌还一点都不觉得拥挤,房间里的书桌是我喜欢的,我在两边的书桌上面的墙上贴了世界地图和中国地图。J住小房间,Q住北面的房子。到暑假,J搬回寝室住,暑假后Z搬入。那个暑假他们都回家了,而我选择留下,只在暑假快结束时回了趟家。过年前,W和Z都搬回寝室住。年后我就搬进了J最初住的那个小房间,T和ZL搬进我和W最初住的住卧室。只在这房间住了一个多月的T最后和我一起到了兰州,而ZL在两个月前则被公司派去苏丹。
就此打住吧,我想关了电脑跟Q聊天去了,这几天我们都聊到凌晨4点后,我还有很多话题想聊。这注定还是一篇匆匆结尾的文章,我有太多的热情,文字则显得苍白无力。写太长的博客没人有耐心看完,包括我自己--我这样为自己开脱。
What's your name,Sir?
蓝狗 发表于 2006-12-28 09:13:55
长夜漫漫醉心闲聊
蓝狗 发表于 2006-12-26 11:59:21
我们聊到了各自以前的大学生活和朋友,后来聊到文理科生的差别,同为前理科生的我们在这个问题上观点非常接近,在聊天的过程中也触发了我的一些思考。大学四年虽然专业学得很一般,不过我的思维方式已经很理科生了,现在的不少同学还说一看我就象是读理科的,看来我不仅思维方式是理科生的,而且外貌也很理科生。作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思维方式,理科思维方式本身是很好的,但是我把它发展得有点太过了,有时过于理性,喜欢把一个问题的方方面面考虑周全再行动----这本身也没错,只是有些时候我会被自己思绪的过于繁杂束缚住手脚,往往错过好时机。事后想起又开始懊悔。这学期我就犯了好几个这样的错误。
早上起来在思维的乐趣上看到汪丁丁的文章<启蒙意味着为科学划界>(http://www.mindmeters.com/arshow.asp?id=2519),该文主要批评是反驳西医至上论的。里面提出“启蒙,就是走出懵懂状态,就是甩掉意识形态的蒙蔽,就是批判科学主义同时也批判伪科学。”的观点,对理性至上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并引用用哈耶克的话:“保持警惕!因为对人类社会的永恒威胁,恰是理性自身的狂妄。” 到底我们应该多理性这始终是个问题。
到凌晨5点,我问M困不困,他说不太困。我说我比较困,而且今天还有重要事情要去做,想先睡觉,要是他睡不着我就再跟他聊。然后很快我就睡着了。
送鼠下楼记
蓝狗 发表于 2006-12-25 22:46:59
于是我和M拿起扫帚和撑衣杆,并使上了跺脚功。凭我们的功力要把老鼠打死那还比较困难,但把它请走绝地不成问题。我们把大门打开,用力跺脚,用衣撑敲床架,半天的努力后,我看到那老鼠竟然从我床头探出个鼠头来,把我气得。。。把衣撑当剑飞快刺过去,可惜我还是慢了半秒,那老鼠又跑到M床下去了。后来那东西又在M和我的衣柜下呆过,最后估计它已经清醒地知道我们寝室所有的角落都不安全了。就乖乖地从我们寝室大门出去了。我还送它下楼了,它好象特不情愿,跑得老慢老慢,有两次还回头看了。最后送到2楼就没见着了,估计是进二楼的某个房间了。我们跑到一楼,跟宿管说老鼠的事,人家只是微微一笑,看来是司空见惯。
回来后M说怪不得昨晚醒来三次,因为老是感觉枕头边有声音。还好没被老鼠舔脸。
后来因为聊老鼠的事,我们群上还热闹了一下。
